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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潛江市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性補助項目申報工作的內容小編已經給大家整理出來了,其中目的依據補助形式、標準原則小編都有提到,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隨時來咨詢小編,希望對大家的申報工作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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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分公司地址:東湖新區(qū)茅店山西路創(chuàng)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根據《潛江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辦法(試行)》(潛政發(fā)〔2017〕1號),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補助對象
工商注冊和納稅關系均在潛江市的企事業(yè)單位。
第三條補助形式及額度
(一)補助采取后補助形式。列項目補助資金,用于獎勵科技成果轉化完成單位;列項目管理工作經費,用于項目信息公開、項目材料、專家評審、項目后期評價等工作開支。
(二)企業(yè)購買科技成果進行轉化(Ⅰ類項目):對企業(yè)購買科技成果、發(fā)明專利并經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按其履行技術開發(fā)和技術轉讓合同實際發(fā)生技術交易額的50%給予獎勵,單項合同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全市中小企業(yè)、高新技術企業(yè)以技術開發(fā)、技術轉讓方式承接省內外科技成果,自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年度之后起兩年內,按成果所形成的新產品累計銷售收入2%的比例給予補助,單項補助上限為100萬元。
(三)中介機構服務科技成果轉化(Ⅱ類項目):對中介機構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所獲收入按1:1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每年促成科技成果轉化滿5項的中介機構給予10萬元工作經費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中介機構自主購買科技成果進行熟化并實現成功轉化的,按其投入金額的20%給予補貼,單項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四)企業(yè)自主研發(fā)科技成果轉化(Ⅲ類項目):對企業(yè)自主研究開發(fā)的科技成果在本市轉化成功并實現年新增稅收50萬元以上的企業(yè)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
第四條?補助原則
擇優(yōu)統(tǒng)籌原則:本補助資金對符合申請條件的項目根據其科技含量和經濟貢獻等因素擇優(yōu)補助。
1.高??萍汲晒D化優(yōu)先支持;
2.發(fā)明專利和重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優(yōu)先支持;
3.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校企共建研發(fā)中心實施轉化的項目優(yōu)先支持;
4.一個企業(yè)同時申報多個項目原則上只支持一個;
5.上級支持的項目原則上不再重復支持;
6.補助比例根據年度財政預算統(tǒng)籌確定。
第五條申請條件
(一)科技成果具備以下條件:
1.科技成果鑒定機構鑒定的科技成果、保護期內的專利、權威機構認定的新藥證書、臨床批件、計算機軟件、農作物新品種等科技成果;
2.科技成果和專利權屬清晰;
3.科技成果須是經過登記備案的技術需求轉化形成,具備轉移、轉化的市場價值。
(二)技術合同具備以下條件:
技術轉讓方與受讓方就科技成果入股、轉讓等達成共識后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技術轉讓合同全部認定為成果轉化范圍。技術開發(fā)合同中,科技人員在合同簽訂前有相關的科技成果證明的,可認定為成果轉化范圍。所有的技術合同必須進行認定登記備案。
(三)支付憑證具備以下條件:
技術需求方按合同要求對技術提供方給予的成果轉化收益(現金、股權等)的相關政策文件(如匯款證明、發(fā)票、付款當月銀行對賬單、股權分配證明等)。
(四)申報企業(yè)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潛江市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
2.產生成果轉移行為,符合上述三項條件的標準;
3.產生成果轉化行為,能夠提供成果轉化硬件投入,轉化產生新產品、新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
4.Ⅰ類和Ⅲ類項目的申報單位須是生產性實體企業(yè),具備與轉化成果相適應的經營范圍,具有轉化必需的固定資產、生產設備投入和相關的生產業(yè)績。
(五)有以下情況的企業(yè)項目不予受理:
1.成果轉化行為超出企業(yè)經營范圍;
2.購買的成果技術屬于轉讓方的產品,產品與技術無法界定;
3.沒有嚴格按照成果轉化備案制的要求實施備案或與備案需求匹配度不高的成果轉化項目;
4.成果科技含量低,無購買或轉化價值;
5.申報單位不符合條件;
6.新增稅收與成果轉化關聯度不強。
第六條申報程序
1.備案和實施。市科技局全年受理企業(yè)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備案,企業(yè)按照備案需求開展成果轉化對接活動,并按要求對成果轉化過程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做到過程可溯。
2.公開申報。潛江市科技局定期發(fā)布年度申報公告,明確申報程序和申報要求。申報單位按照申報公告時限要求,將紙質材料送至市科技局進行審查,市科技局對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格、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等進行核查,出具核查意見。
第七條?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Ⅰ類項目
1.項目申報書:包括企業(yè)基本信息,經營狀況,科技工作指標,項目科技含量,轉化成效等;
2.附件材料:申報單位法人執(zhí)照,項目備案登記表,資產經營報表,企業(yè)與轉讓方簽訂的技術合同、科技成果證明及付款憑證等轉化行為證明材料。
(二)Ⅱ類項目
1.項目申報書:包括企業(yè)基本信息,經營情況,工作成效等;
2.附件材料:申報單位法人執(zhí)照,登記備案的成果轉化中介合同,服務收入證明材料。
(三)Ⅲ類項目
1.項目申報書:包括企業(yè)基本信息,經營狀況,科技工作指標,項目科技含量,轉化成效等;
2.附件材料:申報單位法人執(zhí)照,資產經營報表,科技成果證明材料及新產品稅收證明,成果與新產品稅收的關聯證明材料,近兩年稅收證明材料(附稅票)。
第八條評審和立項
(一)形式審查。市科技局組織項目的形式審查。具體分工如下:
1.科技成果和技術合同真實有效,由社發(fā)科負責審核;
2.支付憑證真實有效,由局辦公室(財務)負責審核;
3.項目負面清單由各服務企業(yè)聯絡小組負責審核。
(二)專家審查。市科技局組織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或委托第三方專業(yè)機構組織專家對形式審查通過的項目進行審核。
(三)研究公示。社發(fā)科根據專家審核意見擬定立項項目和補助額度,提交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發(fā)文。公示結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市科技局下達項目立項通知,同時在市內媒體予以公布。
(五)撥付資金。根據文件按程序撥付資金。